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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方式和举报监督方式

2021-05-21 16:00     来源:人防执法监察支队     作者: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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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回避方式:在收到《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7日内,可以向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回避;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

  邮编:541199;

  联系电话:0773-3676018;

  陈诉申辩方式: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日内,可以向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陈述申辩;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

  邮编:541199;

  联系电话:0773-2885231;

  举行听证方式:在收到《听证告知书》3日内,可以向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要求举行听证;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

  邮编:541199;

  联系电话:0773-2885231;

  行政复议方式: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申请复议;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9号;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2853333;

  行政诉讼方式: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可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毅峰路19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56003;

  举报监督方式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邮编:541199               电话:0773-3676012

  联系人:吴丽平        邮箱:glrf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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