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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避方式:在收到《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7日内,可以向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回避;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
邮编:541199;
联系电话:0773-3676018;
陈诉申辩方式: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日内,可以向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陈述申辩;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
邮编:541199;
联系电话:0773-2885231;
举行听证方式:在收到《听证告知书》3日内,可以向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要求举行听证;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
邮编:541199;
联系电话:0773-2885231;
行政复议方式: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申请复议;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9号;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2853333;
行政诉讼方式: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可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毅峰路19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56003;
举报监督方式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6号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邮编:541199 电话:0773-3676012
联系人:吴丽平 邮箱:glrf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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