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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防办〔2019〕83号)

2019-12-20 09:36     来源:法宣科     作者: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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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要求,对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市发[2017]6号)文件涉及内容,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2017年以来,我办利用办党组会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带干部学习及参加法治教育培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2.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职责。为确定部门职责,实现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部门职权法定化。2019年我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桂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9〕69号)和桂林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中共桂林市委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发〔2009〕51号)的通知要求,及时与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对本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较好地规范了内设机构相互关系,理顺了科室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人防机关组织体系。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以来,我办根据自治区人防办关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的新要求,我办做好“放管服”工作,按照属地审批的要求,将人防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并在政务中心更新了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对行政审批申报指南、行政审批注意事项以及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种表格和资料进行了更新,审批事项严格按照窗口“一站式”受理、拟定意见、办领导审核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

4.实行了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在市编办和法制办的工作指导下,2018年下半年,我办对人防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内部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权责清单》,经过认真梳理,我办保留了权力事项25项,8月底在我办网站进行了公布。我办根据政策变动和文件要求,适时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5.减证便民,落实“一事通办”改革。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提高人防行政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办根据自治人防办和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一事通办”改革,编制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并按照“一事通办”的要求,我办重新梳理了人防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按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的“八统一”要求编制了办事指南。我办并对不切实际需要的各类证明全部取消,按照市政务中心的要求,现我办的15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以前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现基本上当日办结。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自治区人防行政审批规范的要求,优化审批事项的各个环节,对内部审批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批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进一步明确、简化,做到既严格把关,又操作简便、依法有效;做到受理、审核、决定真实、准确,记录完整;做到不随意审批,不随意增设审批条件。我办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许可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便民,提高效率,我们都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速率达75%以上。二是认真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审批操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办理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制度。按照法定职权依法开展人防行政审批工作,在注重实体合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程序合法,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做到应建必建,面积不减,标准不降;严格把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依法足额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批工作中做到履职尽责、依法依规、高效廉洁。截止10月底,市办共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规划审查67项,应建人防面积84.12万平方米,进行人防工程防护设计施工审查61项,人防面积20.38万平方米,群众满意度为100%。三是健全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我办始终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并把它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平、公正、公开运行的一项重要监督手段和保障措施。去年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做好表格、文档、工程图、现场照片、相关证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坚持一案一档,健全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细节,经得起看、经得起查,逐步提升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水平。

7.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着力发挥好政府立法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成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立法计划。向市法制办上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表》和科学制定了《桂林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说明。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在起草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严格做到广泛征求其他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人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均由起草、校对、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审,有必要的需经由法规宣传科提建议,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三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近年来,我办本着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依据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归档立卷工作,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律依据、有文字材料、有档案可查。并全面清理了历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做好了重新公布或废止工作。

9.组织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我办始终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办成立了以办党组成员王永昌为组长历史文书、工程资料清理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和二层参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依法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10.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结合我办职能,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11.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规范人防执法,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要求,完善人防执法程序。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编制了我办“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上传至“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对于“双随机、一公开”和县(区)人防工程建设专项执法检查等重要执法工作,按照事先制定方案计划,检查前通知,事中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事后形成报告,并将检查结果公开的流程,规范执行落实。

1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对现有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除网上学习和我办举行的人防行政执法培训外,还鼓励执法人员内部交流讨论,自学提升。二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及时清理行政处罚事项,研究了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建立横向联审办事机制的思路和具体做法。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下属单位桂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培训,全办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执法工作作为对外塑造人防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务必做到“三个必须”、“三个不得”,即: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公德,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法时必须佩带人防徽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得滥用职权刁难当事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吃拿卡要,徇私枉法,隐瞒伪造证据;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和单位声誉和言论,泄露国家机密。有效地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重点突出社会效果,对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使违法行为人真正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理解支持人防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二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人防执法规定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文明用语,文明行事,讲道理,宣传政策,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且对事不对人,对找关系说情的情况,一把尺子量人,不搞特殊化,坚决依法、按程序办事,从源头杜绝违反人民防空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现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实行人性化执法,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在现场向当事人指出,事后加强督促检查,当事人均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此举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人防实质效益,获得了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我们还重点对报建的项目进行了工程基础开挖前、施工过程中、防护设备隐蔽前的三个环节监督检查。2017年以来执法监察560次,行政处罚11万元,追缴回易地建设费6078.41万元。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7年,我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并实施了执法责任追究、公开、公示制度,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明确细化了行政处罚标准,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和执法案卷。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公而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15.落实年度重点执法工作。一是强化了县区督查力度,2018年,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有关要求,我办加强了对全市十一县及临桂区的督查,平均每季度普查一次。发现并协调废止了不符合人防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文件3个,协助追缴易地建设费200余万,发现并责令2个存在问题的人防工程项目进行整改。推动了县级人防办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规范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2018年我办对我市内人防行业的从业企业及2018年办理了人防施工审查意见书的建设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检比例为50%,全程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广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了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结果在“广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检查过程中,对人防法律法规的有关知识进行了普及和宣传,获得了被检查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1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我办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化内部和社会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意识,确保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强化内部监督。首先,建立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和分工,明析年度工作任务,实行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其次,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从经费预决算,重大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制定了内控制度管理规定,全方位加强了内控和监督。第三,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明确职责,严明纪律,相互监督执行。二是加强专门监督。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不定期对执法情况、行政审批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平时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评议考核、投诉处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都作了相应要求,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人防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对重要岗位和重要部门的人员定期进行任前、任中的廉政诫勉谈话。三是推进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按照“人防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要求,我办将所有的工作职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服务流程等内容,通过公开栏、门户网站、市政务中心等多种形式公开,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修改了市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事制》、《行政问责制度》、《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服务工作细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职责》、《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办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本着为桂林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态度,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向来询来访人员详细回答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达到信访工作的“六个一”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2018年共收到各种投诉信8封,接待矛盾纠纷人员11人(起),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做到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7年以来信访办理率100%,满意率98%以上。特别是我办集中全力在市直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配合下,妥善处理好了部分山体坑道施工者上访问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

18.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了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始终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行为合法,切实把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是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了对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四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19.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办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此项工作列入办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内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新年度办领导和机关科室领导的工作变动情况,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对各科(室)任务目标进行了具体区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了依法行政计划。制定了年度桂林市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规定了机关各科、各办属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相应的措施,定期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讲评,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完善考评机制。建立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制度建设,清理规范我办相关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涵盖依法行政和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规范简便,执行严格。

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法治人防新格局,我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分解行政执法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人防办每位干部职工的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定期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大检查,促进各县人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二、主要成就与工作亮点

20.依法妥善解决了人防山体坑道管理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国家“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下,我市向社会开放了人防山体坑道工事的有偿施工(施工的报酬为开山石料自行销售利润所得)。由于施工中安全事故频出等原因,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底施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人防山体坑道工事施工合同,大部分坑道施工者将坑道工事交回了我办,但少部分坑道工事施工者认为购买设备等投入未得到期望的回报,强烈要求我办给予经济补偿,并多次上访。我办原主要领导赖月亮违规个人决策,以单位名义于2013年11月,与17名坑道工事施工者分别签订了《桂林市人防坑道工事使用协议(50年)》和《桂林市人防坑道口部伪装房建设与管理使用协议书(50年)》。这批《协议》被自治区巡视组认定违法违规,要求整改。而且这些坑道工事施工者不仅占据这些人防工事进行生产经营,不交租金,也没有安全措施,安全隐患较大。

为妥善处理这些人防山体坑道施工者占用人防工事以及赖月亮违规与施工者签订的《桂林市人防坑道工事使用协议(50年)》和《桂林市人防坑道口部伪装房建设与管理使用协议书(50年)》的问题。在市联席办信访局、法制办、市公安局大力配合下,采用组织协调会、约谈主要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依法解决了16名人员的诉求,妥善处置了32个违规使用和管理合同。对穿山人防山体坑道工事管理使用合同使用者,依法进行诉讼,在一审、二审中我办都获得法律有力支持,顺利收回了人防坑道工事。目前人防山体坑道管理使用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1.对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只侧重于专业的人防法律法规,对普适性的宪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相对薄弱。我们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过程中,侧重于对专业性的人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对与普适性的宪法法律等法律基础学习不够。导致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能力相对薄弱。

22.干部队伍偏老龄化,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领导干部年龄普遍较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95%以上年龄在40以上,且人员构成中,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导致机关难以培育依法行政后备年轻专业干部队伍。

23.社会对人防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人防意识不强。由于人防法在群众中的普及还不够,一些群众对人防的法律法规还不够了解,导致人人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建设人防的氛围与人防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4.继续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决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全程记录制度及实施评估制度。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流程,管好公共资源、公共资金、公职人员和公共权力;畅通社会监督方式渠道,确保行政工作合法高效进行,提升我办公信力。
   25.细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分解,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及时将每季度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使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同时,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欠缺的情况,将通过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分类施教、精准培训的原则,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提升部门相关人员的法律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良的创建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6.加大培养后备干部力度,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针对领导班子、中层领导、一般干部和年轻干部等不同人员,分别制定不同的培训和锻炼规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发展方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工程管理、平战转换等相应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完善基层干部岗位轮换流通机制,培养出全面而专业的干部队伍。

27.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规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人防政策法规“五进”宣传工作。以电子屏幕、报纸、宣传册、网络宣传乃至走入校园等群众易于接触、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扎实抓好人防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人防的政策法规理解,进一步营造广大群众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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