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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防车位到期继续使用的问题求助

2025-09-30 11:34     来源:法宣科     作者:桂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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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电内容

来信来电标题:关于人防车位到期继续使用的问题求助

来信来电时间:20250928

来信来电昵称:先生

来信来电内容:群众反映其是该小区业主,近期打算购买小区的人防车位使用权,群众了解到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是20年,小区的人防车位还有一年多就到期了,想了解:人防车位到期后,群众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如土地出让金之类的相关费用),还是可以继续无偿使用。希望部门核实并告知人防车位到期后,业主是否需要继续缴纳车位相关费用,还是可以继续无偿使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20250929

回复内容:我办接到平台转来群众的求助后安排专人与刘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并明确告知人防车位产权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进行买卖。但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人防车位使用权属投资者所有,目前群众所谓的购买车位实际上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非产权购买合同。人防车位使用权到期后不需要交纳土地转让金等费用,可根据合同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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